井长水诉胡伟、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权纠纷案 一审开庭
4月14日,引发各界关注的“网红主播”微博攻击、辱骂河南人案,在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井长水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人胡伟经依法传唤未到庭。
井长水认为,胡伟利用其微博发布地域歧视言论并传播,对河南人进行多次攻击、辱骂、讽刺,其行为有违公序良俗,致使河南人和自己的社会名誉评价降低,严重侵犯了包括自己在内的近一亿河南人的名誉权。为维护自己及近一亿河南人的名誉权,井长水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删除在其新浪微博上发布的相关言论,并承担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庭审时,原告井长水、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提供了相关证据,双方进行了质证,诉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以及各界群众共260余人旁听了庭审。郑州市人大代表、河南鑫山党委副书记丁香受邀旁听。
丁书记认为,庭审旁听的方式,能够以全方位的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以当事人能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直接把庭审的过程置于公众监督之下,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能够在群众当中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