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国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达1.5亿
个私经济每年新创造1000多万个岗位,占城镇新增就业的85%以上
黄孟复建议把稳定就业作为发展小企业第一目标
人民日报北京1月28日电 (记者潘跃)记者28日从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会上获悉:截至2009年9月,我国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达到1.5亿,比2008年底增加了1144.5万人,增长了8.4%,其中城镇新增就业的90%以上都是民营经济解决的。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在会上演讲中指出,提高居民消费需求能力,着力改善民生,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不断优化收入分配结构,稳步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水平。在我国,城镇居民收入的60%以上和农村居民收入的近40%都来自工资性收入。而城镇居民的70%以上、农民工的85%以上都在民营经济就业。只有鼓励、引导和扩大民间投资,才会涌现大量创业者,形成大量新增就业岗位。
“十一五”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每年新创造1000多万个工作岗位,占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85%以上,就主要得益于民间投资的持续快速增长。特别是目前我国消费率只有45%左右,低于国际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有研究表明,我国消费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经济增速将提高1.5至2.7个百分点。所以,切实鼓励、引导和扩大民间投资,是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水平,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
黄孟复说,建议有关部门应当立足小企业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时,要把稳定就业作为发展小企业的第一目标,进一步突出扩大就业、鼓励创业的政策取向,专门针对小企业特点制定相对独立的财税政策。要设立稳定就业财政专项资金,按照企业提供岗位的绝对数量和增长率给予相应的补助。重点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尤其是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规定一至两年内减半征收规模以上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规模以下企业的税负,免征新建小企业的各种税负。国债资金和预算内资金按照公平原则,合理配置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所有制企业,扩大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继续改革完善税收体制,合理界定一般纳税人标准,逐步降低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