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部分共产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东区工委,杨金产业园区工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按照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尊重和鼓励共产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鉴于抗震救灾工作时间极为紧迫,根据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可由区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
2、交纳用于抗震救灾的“特殊党费”,可通过银行汇至中央组织部党费专用帐户,也可直接送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党费帐户户名:中共中央组织部,账号:0200003309089057668,开户行:工行北京长安支行。同时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
3、党员自愿一次交纳500-1000元(含1000元)“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可由省委组织部代转。省委组织部党费帐户户名: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账号:1702020629008940576,开户行:工行花支。同时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省委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
4、党员自愿一次交纳5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区委组织部门统一代收,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带转。
5、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自愿一次交纳1500元以上“特殊党费”的,由市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
6、各单位捐赠情况和金额于5月23日下午6时前报区委组织部科。
请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各基层党组织,公布发行。
联系电话:63526059 传真电话:63526057
电子邮箱:jsqzzb@163.com 联系人:刘茜
中共金水区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