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保证出席人数。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2)申请人及入党介绍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申请人不能参加会议或两名入党介绍人均不能参加会议时,支部大会改期召开。如一名介绍人不能出席会议,但在会前已将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作了负责的报告,可以召开支部大会。
(3)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支委会要通知支部全体党员。开会时,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充分发表意见。
(4)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