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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其木格:积极推进粮食立法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 文章来源 : 人民网
  • 发布日期 : 2013-04-16
  • 阅读数 : 1012

  10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在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考察。 

  10月9日至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来渝调研,并出席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粮食立法工作的座谈会。乌云其木格指出,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意义重大,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粮食立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建设现代农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云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存根,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中伟、李乾元、李成玉、陈光国出席会议。

  乌云其木格在会上说,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必须实现依法治农,加强农业法制建设。保障粮食安全是农业现代化的首要目标。近年来,我国粮食总产量连年稳产增产,连续5年超万亿斤,标志着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跃上新台阶。但是,必须看到我国粮食稳产增产的基础并不牢固,立足国内解决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加强粮食立法,规范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储备等,将为确保粮食安全、建设现代农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乌云其木格指出,做好粮食立法工作,一定要把握好我国基本国情和“三农”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把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稳定增长作为切入点,解决制约粮食安全的体制机制障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在立法中,要注意解决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发挥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的作用、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保护力度、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等问题。

  乌云其木格强调,制定粮食法已经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于粮食立法涉及的环节多、部门多,需要法律调整的利益关系较为复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共同推进立法进程,为建设现代农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领导刘振伟、马昌裔、王明义、乌兰巴特尔、包克辛、任正隆、华福周、庄先、李殿仁、杨永茂、苟天林、梁衡、程贻举,市领导郑洪、张鸣出席会议。

  在渝期间,乌云其木格还到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视察、调研,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技术革新等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远牧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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