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兴华
●目前讲共同富裕,主要是指走共同富裕道路,向着共同富裕目标不断迈进;目标实现时间上的长短,要看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和财富不断增长的状况。
●从经济过程的顺序来说,只有先做好做大蛋糕,才谈得上分好蛋糕。但从两者的关系上来讲,做大蛋糕的目的是分配给相关成员消费,因此,应将做好做大的蛋糕,及时进行公平分配。
●能力大、才智高、贡献大的会更富裕一些,这是合理的;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按劳分配、按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分配,依然是社会主义的原则。
●动摇和否定了公有制为基础或为主体,搞私有化,就必然是两极分化,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首先就是不走私有化的邪路。
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深刻领会十八大报告的这个论断,必须深入理解共同富裕的内涵。共同富裕是个相对概念而不是绝对概念,因为难以提出一个衡量共同富裕的绝对标准。为此,需要分清共同富裕的几个不同层次。
■把共同富裕道路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区别开来
当一个生产力落后的国家,在特殊条件下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时,即使实行了公有制,共同富裕也只能是作为发展的目的去努力实现。即便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由原来的贫富两极分化转向共同富裕,也有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也许转变过程可以缩短一些。就我国来说,目前讲共同富裕,主要是指走共同富裕道路,向着共同富裕目标不断迈进。目标实现时间上的长短,要看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和财富不断增长的状况。
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就需要采取一系列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措施,在把蛋糕不断做大的同时,重视分好蛋糕,将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不同的见解,主要是:第一种观点认为,生产决定分配与消费,先生产,后消费,因此应重在发展生产,做大蛋糕。第二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共同富裕,特别在当前收入差别过大的发展趋势下,应重在公平分配,分好蛋糕。第三种观点认为,实行市场经济,市场调节分配收入,必然会产生收入差别扩大,这是正常的,不必大惊小怪。第四种观点认为,一个国家在经济起飞过程中,根据倒U分配理论,先产生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发展到一定阶段,差距就会缩小。
笔者认为,既要重视做大蛋糕,又要重视分好蛋糕,应把两者统一起来。从经济过程的顺序来说,只有先做好做大蛋糕,才谈得上分好蛋糕。但从两者的关系上来讲,做大蛋糕的目的是分配给相关成员消费,因此,应将做好做大的蛋糕,及时进行公平分配。公平分配蛋糕,有利于调动劳动积极性,把蛋糕做得更大更好。蛋糕不光是大小问题,还有质量高低好坏问题。
■共同富裕是一个相对概念,共同富裕不是均等富裕
从全社会人民之间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来看,即使达到了共同富裕的水平,富裕的层次也会有区别,而且不同人群之间的富裕层次也不会固定不变,会有交叉和转化。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来看,在现实社会主义社会中,共同富裕的水平,依然是一个随着生产力发展和财富增加不断提高的过程。可以初步判断,我国会经历一个由初级共同富裕到中级共同富裕再到高级共同富裕的历史过程。实现初级共同富裕,不需要达到目前发达国家的人均GDP5万美元以上,只要实现了分配公平,按照目前的购买力水平,人均收入达到1.5万美元左右,就可以进入初级共同富裕阶段。高级共同富裕阶段,应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事情。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即使消灭了剥削和贫富分化,都凭劳动和贡献获得收入,并且随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财富的相应扩大,大家的收入都不断增加,逐渐走进富裕了,富裕的程度也是有差别的:住房的面积大小、级别的高低,会有区别;汽车的大小与质量不会划一;衣食的质量、品位也会不同;银行存款的多少会有差异。能力大、才智高、贡献大的会更富裕一些,这是合理的。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按劳分配、按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分配,依然是社会主义的原则。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否等于实现了共同富裕
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财富的大幅增长,表现为GDP总量的迅速扩大,有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我国目前的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正在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迈进。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均GDP翻一番。那么,这时是否达到了共同富裕呢?
应当肯定,不能简单以人均GDP多少作为衡量共同富裕的标准。2010年,美国媒体排名全球最富国家,美国排名第六,人均GDP为47702美元,即使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那样年均增长1.43%,绝对增长量就达685美元,2011年也达到48387美元,是中国的近九倍。但美国作为最富的资本主义国家,存在严重的两极分化,存在1%与99%的对抗。人均GDP的高水平掩盖着两极分化贫富差别。美国的蛋糕已做得很大,但分配不公平,增大的蛋糕份额,大都落入富人的口袋。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快速增长,经济总量也大幅提高,但收入分配差别也不断扩大。到2020年,当人均GDP达到1万多美元时,人们的绝对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总的来说,会普遍提高,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这时,如果基尼系数不是继续扩大,而是显著缩小,生活贫困人口基本消除,人们的实际生活水平已远超越温饱线,虽然收入和生活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但由于绝对水平都提高了,原来过大的差距缩小了,可以说,初步进入共同富裕阶段。如果届时基尼系数仍然过大,没有缩小,或缩小很少,依然存在相对两极分化(不是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绝对两极分化,而是消灭贫困过程中的相对两极分化),即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难以判断是否进入共同富裕阶段。
■正确把握“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十八大报告提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这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就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就需要有一系列的战略和政策措施。概括起来,依然是狠抓建设社会主义的两大环节: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发展生产力,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二是巩固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夯实共同富裕的制度保证。
十八大报告的总题目是《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其所阐述的有关经济社会建设的内容,都是以发展为手段,实现共同富裕为目的。报告的第一部分,概括地提出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困难: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依然薄弱,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等。这既概述了发展生产力中存在的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又概述了在保障和解决民生问题、走共同富裕道路中所存在的亟待解决的困难问题。
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需有物质保障和制度保障。物质保障就是快速发展生产力,实行科学发展,重质量,重效益;制度保障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十八大报告将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同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了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就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什么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宪法中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作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并列提出。后者的内容是: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制度,才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邓小平同志明确告诉我们:“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9页)反之,动摇和否定了公有制为基础或为主体,搞私有化,就必然是两极分化,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首先就是不走私有化的邪路。
■实现共同富裕的难点是什么
实现共同富裕,除了要解决发展方面的难题外,更重要的是会碰到怎样坚持和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制度性难题。
当前,我国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已占国民经济的很大比重,城乡70%至80%的职工在非公经济中就业。私营外资企业是资本主义经济,资本利润和雇佣劳动力的收入是天然对立的。根据近几年的统计资料,私营外资企业工人的平均工资收入,只及国有企业职工收入的一半多,不少企业侵犯职工的正当权益。当然,也有一些私营企业,奉公守法,关心和维护职工权益,热心于公益和慈善事业,值得肯定和赞许。
但一般说来,私有制经济或资本主义经济,会产生贫富分化,难以实现社会主义所要求的共同富裕。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能放弃作为社会主义本质规定和根本原则的共同富裕。所以,在一定历史阶段,只能实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从私营经济中产生的拥有几十亿、几百亿元财产的富人群体,要依法保护其财产,也不能限制其人数增加和其财富的进一步扩大。只能从两方面致力于共同富裕:一方面也是主要方面,重在保障和改善低收入劳动者的生活状况,特别是困难群体的民生问题。正如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要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要加大惠民政策力度,让广大劳动人民衣食住行的基本生活条件获得保证,无后顾之忧;而且能享受到人的全面发展所需的生活资料、发展资料和享受资料,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对富人群体而言,应多交点税,多行点善举,多承担点社会责任,多关心点困难群体。特别是私营和外资企业,应多给职工提高点工资和多谋点福利,保障职工权益。这样,初级层次的共同富裕也基本可以达到。
■走共同富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有之义
最后,需要补充一点意见:重视和强调走共同富裕道路,本是科学社会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有之义。面对当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趋势,强调和着力于共同富裕,更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是,在着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描绘出未来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时,不要在宣传中形成一种激励广大群众不实际的片面期待与需求,忽视了另一重要方面,即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应为建设社会主义和美好家园,各尽所能,齐心奋斗,为社会多做贡献。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讲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
从长远的发展趋势来看,劳动者应主要靠提高文化知识和科技水平,靠自己更多更好的劳动和才智贡献获得更多的收入。在齐心协力做大蛋糕的同时,每个人分得更大的一块,这也是社会主义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