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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专家:北京“落户新政”打法律“擦边球”

  • 文章来源 : 人民网
  • 发布日期 : 2013-05-10
  • 阅读数 : 1143

  近期,北京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为了进一步调整北京市人才队伍年龄结构,今年北京市将缩紧非京籍应届生落户限制。原则上,市属各用人单位在引进落户的非北京籍应届生生源上,本科生不超过24岁、硕士生不超过27岁、博士生不超过35岁,所学专业与接收单位的主营业务和工作岗位要求一致。

  此时,正值一年一度大学生就业的关键时期,北京市这种做法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一方面,有专家表示,将年龄同落户挂钩,是就业中的“年龄歧视”。另一方面,北京市人社局表示,这是为了适应单位人才需求而做出的调整。对此,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在接受人民网理论频道记者采访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吴江表示,北京对把年龄和户籍这一就业的关键要素挂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非政策规定年龄内的大学生的就业,也不利于选拨多样化的人才。从2008年起开始实施的《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来看,“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吴江说,单从法律规定看,并没有提及“年龄”,所以北京市这一做法打了法律的“擦边球”。

  吴江认为,这一政策出台之所以受人关注,实际上也是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这一事实的反映。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大学毕业生将达到699万人,按照相对乐观80%的就业率估算(2011年的初次就业率为77.8%),将会有139万大学毕业生在离校时找不到工作,加上往年遗留下来没有就业的学生,今年大学生就业形势的严峻性可见一斑。能否落户,被认为是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时所关注的主要问题,在北京则尤为突出。

  吴江说,北京市的这一政策,在短期内有利于部分年龄段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和人口规模控制,但对大学生的整体就业并无益处。要消除此类做法及其影响,从根本上要靠发展经济和优化产业结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增加能吸纳大学生就业的产业的比重。同时,要打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竞争机制实现大学生在地区间的合理流动。此外,在各地政府实施人才强国、人才强市战略时,要充分考虑就业这一民生目标,把吸引人才和扩大就业结合起来,毕竟,没有了就业,人人都能成才的理念就成了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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