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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重提“约法三章”寓深意

  • 文章来源 : 鑫山党建
  • 发布日期 : 2014-02-14
  • 阅读数 : 1203

2月11日,国务院召开了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讲话。他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促政风转变,以抓改革建机制推进廉政建设,努力取得人民满意的新成效。(据12日《人民日报》)

相信大家对李克强总理在2013年“总理记者会”上的讲话不会陌生,为了表露新一届政府在反腐倡廉上的决心,李克强总理曾给新一届政府“约法三章”,即“本届政府内,一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三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

过去一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防腐倡廉等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不落实甚至顶风违纪现象。对此,李克强总理深有感触,多次重申“约法三章”,并就今年政府反腐倡廉提出六点要求,是对政府工作不足的清醒认识,彰显责任和担当,凸显“人民至上”的公仆情怀。

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李克强总理的“约法三章”,表明了政府廉洁执政、坚决反腐的鲜明态度和决心,彰显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但是在推进的过程中,势必会有“违抗”。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为了所谓狭隘的“地方主义”和“部门利益”,在“约法三章”中阳奉阴违、消极抵制、搞变通,从而失信于民,有损于政府公信力。

李克强总理重提“约法三章”是对中央政府言必行、信必果的再一次重申,表明中央政府带头做起、率先垂范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是对不执行“约法三章”者有力告诫,对楼堂馆所建设“变通者”、财政供养人员“徇私者”、三公开支“违规者”敲响了警钟。给“约法三章”通上高压电,除了政府铁心硬手外,还要问政于民,将三公、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公开,接受社会民众监督,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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