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29日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这是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纪委又一次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此前,已有2290人次因违反八项规定受到党政纪处分。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今年1月,继八项规定之后,中央又出台“六项禁令”,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半年多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跟进,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落实八项规定的意见、措施、规定、办法或细则。
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取得初步成效。但仍有少数领导干部无视规定,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今年3月19日,中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琼中县财政局局长用公款宴请个人朋友等,被免去党内和行政职务,由本人上缴招待费用;
珠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召开银企合作交流座谈会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总经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责令参会者自负超标费用;
白河县县委书记违规借用越野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责任人受到追究;
无锡市无锡新区鸿山街道组织80余名干部赴厦门召开务虚会,参观景区,街道党工委书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参会人员全额承担外出费用;
赤壁市地税局“两节”期间乱发物资补助,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所发物资补助已全部清退;
上饶县清水乡前汪村利用村委会新办公场所搬迁之机,大摆宴席,清水乡党委书记、乡长被免职处理,前汪村党支部书记受到撤职处分。
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许传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介绍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国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665个,给予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229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