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手锏”一词,在中国的旧小说里每每读到。其描写“撒手锏”之妙、之效,常会令人拍案叫绝,感到痛快淋漓。
“撒手锏”,就其本义而言,系指厮杀时出其不意用锏投掷敌手的招数。或许两军对垒、两将对决那样一种有形战阵,只是冷兵器时代的场面,故极具战效的“撒手锏”,似也早已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殊不知,中国的文字词语常有引申义。“撒手锏”一词,就引申为“在最关键的时刻使出的最拿手的本领”。所以当下的人们,每遇有复杂纠结矛盾、处于艰险危困境地,便仍会冷不丁浮现出对“撒手锏”的热切希冀与企望。
多年来,社会各界对干部管理方面的重拳出击措施,始终寄予厚望。一位领导同志坦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风险,但不改革,党就有危险。吏治之险,既已达关系执政党成败之程度,人们又怎能不热盼“撒手锏”!
近日读报,就看到很有威力的“撒手锏”。
一是某地几个官员在景区违规建别墅,被媒体披露曝光后,组织一经查实,便果断作出决定:概以违章谋私问责,并一律拆除之,绝不因其投资达千万之巨、且已建成而姑息,也不以个人愿认罚而放纵。
二是某市党委贯彻中央有关文件,在要求所管辖党政干部必须如实向组织申报配偶、子女出国出境情况的基础上,特别明确了本市追加的一条规定:对现已成为和今后若成为“裸官”者,一律不得在本市担任党政正职或成为重要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这两则报道给我的感觉便是,终于有人使出“撒手锏”了!因为他们懂得,刹歪风、纠贪邪、治流弊,必须动真刀真枪。什么“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下不为例”等等虚与委蛇的银样镴枪头,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或许是古典小说读得多了,便知道“撒手锏”尽管是绝招,其实并不难打造。君不见,什么“当头棒”、“回马枪”、“拖刀术”、“追心剑”……举凡真英雄,谁不练得一两手真功。于是就想到,当今吏治与治吏,关键是出真招、动真格。而这里的要害,恐怕还在于我们的领导干部,是否真正体悟到了所面临的挑战、所肩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