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一日)〔1〕
(一)自从中国人民志愿军参加朝鲜战争以来,全国各项工作,主要是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国防建设、经济建设、文教建设等项工作,围绕着志愿军援朝战争这一中心任务在各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就。这些成就表现在财政状况上的是“既顾到国防开支的急迫需要,又保证财政状况和市场的继续稳定”;同时,在经济和文化建设上采取了“重点进行和有计划推迟”两项方针,这些正是中央在一九五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关于执行一九五一年度全国收支总概算给各地的指示”中所规定的基本方针,而其结果是实现了。执行这一方针的具体情况是:一九五一年的财政支出将较一九五O年十二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一九五一年概算数字增加百分之五十,将较一九五0年度的概算数字增加百分之七十五。其中军事费为支出数的百分之五十五;经济建设费为支出数的百分之十八;文化教育及社会救济费为百分之六;行政管理费为百分之十二;党派、团体补助费为百分之二弱;其他为百分之七。以上各项支出均较一九五0年增加,以军事费增加最大,约达一倍以上。一九五一年的财政收入将达支出的百分之八十八点五,赤字占支出的百分之十一点五,这项赤字较之一九五O年的赤字为百分之九者仅高百分之二点五。其中农业税收为收入数的百分之十七点五;一般税收为百分之五十三点六;国营企业专卖等收入为百分之十六点五;贷款捐献为百分之五点六;其他收入为百分之六点八。以上各项收入均较一九五O年增加,以一般税收和企业专卖两类收入增加最大,各达一倍左右。由于这种情况,收支仍能接近平衡,物价仍能保持基本稳定,既保证了前线的胜利,又进行了国内的建设,成绩之大是显然的,这是全国上下,党政军民,尤其是朝鲜前线志愿军,在毛主席领导下共同努力所获的结果。
(二)抗美援朝和各项工作的胜利是伟大的,但是战争中的困难和工作中的缺点也是很多的。这主要表现在:(甲)英勇的中国人民志愿军配合朝鲜人民军,战胜了美国侵略军,并把他们从鸭绿江附近打回到三八线附近,但由于我们军队的装备尚处于劣势,还不能在短时间内就将敌人赶走;(乙)由于一年多朝鲜战争的发展,全国军事人员已较一九五O年规定数增加了百分之五十强,这在取得朝鲜战争的胜利和加速现代化兵种的组成上是起了很大作用的,但在财政的供应和人力的消耗上,却成为国家最大的负担;(丙)两年来国家经济的恢复及其部分的发展,其重点已逐渐转向于国防经济建设,但为财力、人力、物力所限,我们还未能迅速进行,因之,对于前线的补充也就受到了限制;(丁)两年来政权建设工作是有成绩的,但由于国家任务繁重,经验不足,致在上层方面产生了机关庞大、层次太多、头绪纷繁、人浮于事的现象,而在下层,特别是经济建设和文教建设这些方面,却缺乏必需的人员;(戊)自从全国解放,许多方面工作的重点都从乡村转入城市,各级领导机关也逐渐学会了如何依靠工人,管理城市,但由于经验不足,许多人缺乏警惕,而反动统治的残余作风和资产阶级的腐化影响却在猛力地侵蚀我们,以致我们的许多工作干部发生了贪污、盗窃和浪费国家财产的严重现象。以上这一切,都使我们有急切的必要来克服困难,补正缺点,以改善各方面的工作,并由此推动国家的建设大步地向前迈进。毛主席所号召的“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就是实现这一要求的总方针和全党的中心任务。
(三)预计到今后一年即一九五二年的国内主要情况将是:援朝战争或者迅速达成停战协议,而志愿军则仍将有相当兵力留在朝鲜,以防敌人破坏这一协议,并督促双方政治谈判的进行,或者还要再打一个时期,方能达成停战协议;我国的整个国防力量一九五一年比一九五O年已经增强,而在一九五二年则将经过整编和训练而更加增强;美帝和蒋匪的特务分子将在中国大陆继续进行其反革命的破坏活动,但我们的镇压反革命工作将在一九五二年内获得更大的成绩;土地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将基本完成,经济建设将基本完成恢复时期的工作,工农业一般生产,如果不发生意外灾荒,可望达到我国历史上的最高水平,国防经济建设的比重将比一九五一年有所增加,并为一九五三年开始的大规模国家经济建设计划完成几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全国文化教育改革和文化教育人员的思想改造将在这一年获得显著的成绩,并有重点地加速培养国家建设入村的工作;政权建设和民族团结的工作将继续加强;随着反帝爱国运动的继续发展,将进一步肃清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侵略影响;整党工作将全面展开;党的干部教育工作将有系统地进行;机关、企业、学校和部队的清理“中层”工作将继续深入;工矿交通等企业的民主改革工作将基本上获得完成;党内干部中受资产阶级侵蚀而发生的严重的贪污现象、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现象将被广泛揭露和受到制裁;党内在许多干部中所发生的不问政治和放弃阶级斗争的右倾的错误思想将受到批判;同时,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亦将较一九五一年更加巩固和发展。所有这些,就是我们所预计的一九五二年的情况,也就是我们在这一年的工作计划。执行这一计划的中心环节,就是毛主席所号召的“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因为要使这一计划在今后一年内完全实现,那就必须在现在的人力、财力、物力分布状况的基础上加以重新部署,即加以精简、节约和调整。如果我们不这样做,那就不仅上述计划不可能全部实现,就连过去已得的成就也将受到影响。如果我们不这样做,尤其严重的结果是一九五二年度的预算必将继续膨胀,使收支不能接近平衡,物价必然要发生重大波动,这就会直接影响朝鲜的战争和国内的建设。这一计划的重点是用一切方法挤出钱来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一九五二年是我们三年准备工作的最后一年。从一九五三年起,我们就要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了,准备以二十年时间完成中国的工业化。完成工业化当然不只是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一切必要的轻工业都应建设起来。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必须发展农业,并逐步完成农业社会化。但是首先重要并能带动较工业和农业向前发展的是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为了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就要付出很多的资金,而资金的来源只有增产节约一条康庄大道,这是应为全党同志所明白了解的。因此,中央于一九五一年十月召开了扩大的政治局会议,决定了这一方针;并于同月至十一月一日经过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通过了这一方针。务望中央和军委各部门,中央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各党组,各中央局、各中央分局、各省委、市委、区党委、各同级军区党委、各同级政府党组和各同级人民团体党组,领导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展开爱国增产节约运动,使这个运动成为真正的全体人民运动,而为实现上述计划而斗争。必须认识:这一方针不是消极的,而是具有重大积极意义的。它是既保证朝鲜战争能够胜利又保证国内物价继续稳定的方针,它是积累资金、取得经验、加速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它又是整肃党纪,提高工作效率和转移社会风气的方针,总而言之,它是带动我们国家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全局都将迅速进步、并奠定将来伟大建设基础的方针。
(四)现在全国各地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之后,已开始进行这一运动。中央人民政府军委和政务院已分别召开了编制会议,具体布置了整编和精简的工作。
中央要求全党在全国、上下、公私、各个部门和各种工作上都贯彻这一方针。从全国来说,要由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人民,依靠人民,主要是依靠工人、农民和革命知识分子,发动全国各阶层的爱国增产节约运动。从上下来说,要由中央起,层层带头,一直贯彻到区乡组织,实行上下监督,互派检查。从公私来说,要先公后私,公家作了表率,私人的企业、团体和学校,也就难于自外,并且可以经过政治协商机关去进行动员。从部门来说,整编要以军事部门为重点;增产要以财经部门和工人农民组织为重点;政府、党派和团体则进行一般的精简;但对中共以外的各民主党派,不要要求它们精简,因为它们的组织是很小的,它们的用费是很少的。至于节约运动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则是所有各方面都应该当作一个中心任务来进行。从各种具体工作来说,中央现就两个月来的准备情况,规定了如下各项实施办法:
(甲)整编部队,加强国防力量
为加强国防力量和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人民解放军应采取精兵政策,实行整编。整编的原则是规定一定编制一定数目的部队、机关和学校,保留一定的基干,减少现役的人员,以加速人民解放军现代化正规化的过程;同时,发动大批人员进行转业建设(口号是转业建设和生产待命,不用复员的口号),或转入建设部门,或回家生产并参加组训民兵的工作,以便参加增产节约运动,并便于积蓄力量,准备一九五三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的基础。
整编工作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按规定的编制和数目整编现有的部队、机关和学校;另一个方面是处理转业的人员,这是一项需要全国党政军民大家负责的工作。
人民解放军经过整编后将分成两类:一类是国防部队,其中包括陆、海、空军及其他战略兵种,各级军事指挥、政治工作和后勤工作的机关,学校,医院等;一类是公安部队,统一管辖国家的公安、缉私、机关警卫、企业警卫、地方警卫及部分的边防和海防的部队。国防部队根据现有的和可能的现代化装备和国家的生产能力整编,并计算到今后三年至五年的发展,准备必要的干部,实施适合情况的训练,以便培养出一支比现在更为强大的国防军。公安部队根据肃清土匪和镇压反革命工作的进展及其本身能力的强化过程,将逐步接受国防军的内防任务,并确定分年精简的原则。
发动转业的人员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回家生产待命的,其中包括新动员的战士及部队机关中愿意回家或可以发动回家的战士和一部分排级干部。这一类人要从一九五一年十二月起至一九五二年三月止尽可能地离开部队转入生产,其在一九五二年三月前无法进行整编的,可留待三月后再行处理。除去军委和政务院对于回乡转业建设人员将规定处理办法外,各地方党政机关必须对这类回家生产的军队人员负责安置,不伤感情,以利将来必要时的动员回队。其中如有部队老战士或干部,而其能力又能胜任地方工作的,经过军事机关的负责证明和地方党政机关的考核之后,地方党政机关应尽量吸收他们参加区乡甚至县级机关的工作,尤其是民兵训练的工作。第二类是可以或者应该转入建设部门的干部和无家可归、不愿回家或不必回家的战士。他们转业的方向是企业部门,财政部门,合作社,工业学校,技术学校,艺徒学校,工程队等。其中最急需的是青年知识分子,军事方面必须抽出一定数量的青年知识分子交给政府转学工业技术,好为国防经济建设准备干部。这一类人的转业处理,将由军委和政务院规定具体办法。第三类是既无法回家生产又一时无从转业而已成为编余人员的干部和一部分家属,则必须以非编制人员予以供给,并为其筹划职业,不得使其流离失所。
不管朝鲜战争结束的快慢,我们现在就着手整缩。这不仅不会削弱在朝鲜的作战力量,相反地,还会节约出更好的人力和相当的财力、物力去支援人民志愿军。
(乙)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
政府、党派和团体的精简原则是紧缩编制,调整机构,减少层次和简化手续。
在编制员额上,应该紧缩上层,充实下层,紧缩人多事少的机构,补充事多人少的方面。中央号召中央各单位、各大行政区、各省市,都要依照全国编制会议的规定主动地进行精简。县、区、乡的划小,须先经政务院有一个原则的规定和一个概数的分配,然后由各大行政区和省作具体的处理。
在机构调整上,应该合并那些重叠的和分工不清而性质相同的机构,合并那些现在尚不忙于分立而可以合并的机构,成立那些目前在工作上急需成立的机构,取消那些可有可无的机构,有些机构和团体在业务的联系上可以归并、兼办或者合署办公。这一切调整,都应根据具体情况,从政治和业务两方面考虑,避免轻率决定,影响工作。
各级机关应依照全国编制会议规定,尽量减少层次,实行分工负责,简化办公手续,裁减可有可无甚至不起作用的人员,以提高工作效率。凡各级裁减下来的人员,除补充下层外,均应分别保送到企业和文教部门工作,不得使其失业。
各级领导机关得会同人事部门,在全国编制会议规定的各级总员额内,作适合于当地情况的调整,但不得未经上级批准,自行增加各级总员额;同时,上级各机关各部门亦不得未经主管编制机关批准,直接下达编制。
(丙)增产节约,准备国家的大规模建设
增产节约是积累资金、取得经验、加速经济建设的主要办法。我们要在一九五二年完成恢复经济的任务,并为一九五三年开始的大规模国家经济建设计划准备条件,就必须在一九五二年爱国增产节约运动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地团结、教育和依靠工人和农民,订立爱国公约,组织竞赛,努力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初步地实现毛主席所号召的“一个普遍高涨的爱国增产运动”。
在农村方面,必须提倡组织起来,逐步地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组织,争取每省和每专区设立一个至几个国营农场,每县设立一个国营农场,每省和每专区设立一个国营农具工厂,在农民中普遍推行爱国公约运动,集中力量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增产商品粮食,增产工业原料作物和增产外销物资,并推动农村副业及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各级党委在一九五一年冬季几个月内应于政府指定地区加强购粮和购棉的工作,务使国家于一九五二年获得足够的粮食和棉花。
在国营工厂、矿山和交通企业及其他企业方面,必须在增产节约的要求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完成清理资产,实行经济核算制,为国家积累起更多的财富,并做好几项基本建设的计划和工作。中央财委已决定继东北一九五一年首创的增产节约的纪录之后,要于一九五二年在完成照常的生产计划之外,在关内增产节约出价值二百七十五亿斤粮食的财富,中央号召关内各财经单位要为实现和超过这个计划而努力。在一九五二年东北要订立自己可行的增产节约计划,关内各地要在地方管辖的财经范围内订出自己的增产节约计划。
在城市方面,目前还不可能进行新都市的建设,也不可能进行大量房屋的建筑,而只能因陋就简地进行一些必要的修建。各大中城市的政府,必须严格地管制地方建筑工程,掌握地方建筑计划,凡未经批准的或已停止建筑的工程,均应一律停止进行。各级财委必须统一掌握国家建筑器材和国家建筑计划,以便能有重点地有计划地进行某些急需举办的基本建设工程,而取消一切不急需的建筑工程。
(丁)平衡收支,继续稳定物价
预计一九五二年的收入会比一九五一年的收入有所增加,在全国人民进行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伟大的斗争中,收入增加的数字必很可观,各级财经机关必须在这方面继续努力。在农业税收上,应贯彻查实田亩、确定常年应产量、依率计征的原则,并应为减少公粮的损耗而斗争。在一般税收上,要随着生产和市场的发展以及工商业利润的增高,于一九五二年度,在既有利于国家税收又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原则下,对于某些税率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国营企业和专卖事业方面依(丙)项所提的增产节约计划而增加的收入,可能成为一九五二年收入增加比例的最高方面。清理仓库和结余,各地必须保证按规定继续做好。
各单位自己的家务和物资必须加以清理,只要其家务是正常生产而非经商投机或非法套取国家资财,应仍归其自管,不算做国家收入。但各级领导机关必须根据中央财委的规定,实行统一监督,以便于必要时得调配其物资,并对机关生产的资金利润,规定支配的手续、严格的用途和民主管理的制度,以免其自由滥用。
在支出方面,一九五二年的预算,应力争赤字低过一九五一年甚至低过一九五O年。军事经费,即使朝鲜战争继续下去,也要在前线的精简节约和国内的整编节约条件下,保证不超过一九五一年的支出数目,并争取减少一部分。如果朝鲜停战实现,则省出的作战费及一部分经常费,应首先用于与国防有关的工业建设和工业人材的培养,同时,也要考虑到供给制和低薪制的中下级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问题作一次可能的调整和初步的解决。经济建设经费的分配,应采取一般恢复、重点发展的方针。文化教育经费的分配,应采取一般维持、重点建设的方针。一般事业经费应尽量节省;但对于优抚、灾区、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边疆、救济和华侨七个方面,还需要作必要的和适当的增加。
各级党政军民机关对于预决算的编审,必须实事求是,精确计算,凡属可办可不办的事即应坚决不办,凡属可批可不批的款即应坚决不批。一切开支必须根据预算办事,并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一事一结算的制度。
一般建设投资和国外订货的拨款,即使已在预算规定之内,也必须经过完备的手续,方许支领,并须由专业银行监督付款。军政企业部门的大宗国内订货,也必须经过同级财经机关核准介绍,统一进行,务须避免给私商以操纵物价的机会。
各级领导机关必须坚决执行上述各项规定,以保证一九五二年的物价继续稳定。
(戊)为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而斗争
为贯彻精兵简政、增产节约的中心任务,必须进行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坚决斗争。东北的党已在这方面走在先头,他们的经验可供全国仿办。
自从我们占领城市两年至三年以来,严重的贪污案件不断发生,证明一九四九年春季党的二中全会严重地指出资产阶级对党的侵蚀的必然性和为防止及克服此种巨大危险的必要性,是完全正确的。现在是全党动员切实执行这项决议的紧要时机了。再不切实执行这项决议,我们就会犯大错误。现在必须向全党提出警告:一切从事国家工作、党务工作和人民团体工作的党员,利用职权实行贪污和实行浪费,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中央人民政府不久将颁布惩治贪污的条例和惩治浪费的条例,各级领导机关必须仿照实行惩治反革命条例那样,大张旗鼓地发动一切工作人员和有关的群众进行学习,号召坦白和检举,并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和检查。一切贪污行为必须揭发,按其情节轻重,给以程度不等的处理,从警告、调职、撤职、开除党籍、判处各种徒刑、直至枪决。典型的贪污犯,必须动员群众进行公审,依法治罪。
浪费和贪污在性质上虽有若干不同,但浪费的损失大于贪污,其结果又常与侵吞、盗窃和骗取国家财物或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相接近。故严惩浪费,必须与严惩贪污同时进行。浪费的范围极广,项目极多,又是一个普遍的严重现象,故须着重地进行斗争,并须定出惩治办法。
反贪污斗争和反浪费斗争的开展和深入,必将接触到各方面存在着的各种程度的官僚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工作作风。这种作风,是贪污和浪费现象所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中央要求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在此次精兵简政的工作中,在展开全国规模的爱国增产节约运动中,在进行反对贪污和反对浪费的斗争中,同时展开一个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凡在其所属机关、部队、团体、学校、或企业中发生了严重的贪污现象或浪费现象,而事前毫无觉察、事后义不厉行惩治者,称为严重的官僚主义分子。这种严重的官僚主义分子,虽然没有亲手参加贪污行为或浪费行为,亦应以失职论处,决不宽恕。
为着有力地彻底地消灭贪污现象、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现象,必须奖励那些不贪污、不浪费和毫无官僚主义习气的模范的单位和人物,从这些单位和人物与那些贪污者、浪费者和官僚主义者之间划出明显的界线来。
为着有系统地进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为着有系统地进行精兵简政工作和展开增产节约运动,全国从中央到地方,应在党的领导下分为(甲)党派团体,(乙)政府,(丙)军队三个系统,成立各级节约检查委员会,由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发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按级相互检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政府的监察委员会、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军队的政治工作机关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将这件事做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党的报纸和宣传员、报告员,应积极参加这一斗争。工会、青年团和妇女联合会应在自己的任务中,加上检举和纠察贪污和浪费现象的一项,并派遣自己的积极分子参加各级各系统的节约检查委员会。在机关、企业、学校、部队、农村和城市的街道组织中均应发动这一运动,依靠群众进行检查,并与他们的工作、生产、学习和日常生活联系起来。
(五)本决定一直下达到党的省委、市委、区党委和军队的省军区党委。在省委召集地委书记开会、在大城市市委召集区委书记开会、在省军区党委召集师级以上主要负责同志开会的时候,应将本决定发给他们阅读,最好是组织集体阅读;并向他们解释由他们所提出的疑问。其他干部相当于地委书记、大城市区委书记和军队师级主要干部一级者均应使其有阅读的机会(用集体阅读的方法),但不得让不可靠的分子阅读,不得在任何刊物上登载,并不得遗失。为使本决定的基本方针和各项办法能充分见之实行,必须不厌求详地向干部进行解释,使他们明确地认识全局的情况和任务的重要性。
(六)规定中央直属各机关以直属总党委为单位,地方以中央局、中央分局为单位,政府以政务院及其各委党组为单位,军队以总政治部及各大军区和各兵种的党委为单位,于一九五二年内,每两个月向中央做一次关于精简、节约、反贪污、反浪费和反官僚主义的工作报告。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释
〔1〕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一日,中共中央将此件发给中央和军委各部门首长,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各中央分局较各省、市、区党委;各大军区并转各省军区党委,志愿军党委,要求遵照执行,并指出:“关于阅读本决定的干部的范围,依照本决定第五项的规定,请注意组织阅读和传达。志愿军方面应在适当时机由志司组织集体阅读,而不要将文件下达。